本系簡介

    銘傳多年來培育人才無數,校友表現有目共睹。配合國家法治發展,自1992年設立法律學系起,持續培育法界中堅,已滿三十年。本系有學碩完整教學體系,各學制相輔相成,同道間相互提攜,早已形成一蓬勃的法律社群。

    課程規劃上,創系初期側重財經領域,財金法律獨立設系後,現階段針對實務需求,強調跨領域科際整合,陸續開設「科技法律學分學程」「不動產法律學分學程」「人力資源法律學分學程」等課程,提供學子寬廣的職涯選擇。

    此外,本系也鼓勵同學申請國際雙聯學位,運用海外移地教學及國際交換生等交流機會,幫助銘傳學子走向世界。

    教學上,為培養未來實務專家,本系強調學以致用,著眼於學生未來就業能力,強化實習訓練,更開設「雙師課程」「就業學程計畫」等等實務課程。

    本系更重視課業輔導,透過銘傳獨有導師輔導機制,以及免費開設「國考輔導班」等措施,落實「嚴管勤教」之教學品質管理,提供有志莘莘學子,成為專業法律人的最佳途徑。

    授予學位

    • 學士班: 法律學學士/Bachelor of Laws (LL.B.)
    • 碩士班: 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 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學碩士/Master of laws (LL.M)

    教育宗旨

    • 注重學生輔導,期培養具核心能力、法律理論基礎穩固、有實務知識,並具責任感、高尚品德、基礎外語能力、資訊能力及人文素養之法律人才,貢獻社會國家。

    教育目標

    大學部教育目標

    • 目標一、培育具備基本法學知識與處理一般法律事務能力之基礎人才。
    • 目標二、培育兼具基礎外語(以英文為主)、資訊處理能力之法律人。
    • 目標三、培育兼具人文素養、專業倫理、獨立思考及具服務熱忱之法律人。

    碩士班教育目標

    • 目標一、培育具有法學研究能力之基礎人才。
    • 目標二、培育一般司法、勞動社會法、科技法律理論與實務之專業人才。
    • 目標三、培育具備國際視野、多元價值及專業倫理之法律人才。

    碩專班教育目標

    • 目標一、培育學生具備民主素養、法律倫理、團隊合作、關懷人文及敬業務實精神。
    • 目標二、培育學生兼具法律學第二專長。
    • 目標三、培育學生具有結合本科專業與法律專業之跨領域創新思維。

    核心能力 

    大學部核心能力

    1.  理解一般法律原理與概念
    2.  熟悉常用法律規定之內涵
    3.  搜尋與運用法律資訊之能力
    4.  基礎外語能力–以英文為主
    5.  表達法律意見及溝通協調之能力
    6.  獨立思考、判斷事理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7.  連結法律與其他人文議題之能力

    碩士班核心能力

    1.  獨立法學研究之能力
    2.  傳統法學、財經法學或科技法學之專業知識及運用該等知識之實務能力
    3.  研究法學所需之基礎外語之能力
    4.  表達法律思維之能力

    本系特色

    1. 課程設計多元性之特色
    2. 強化語文、資訊與整合分析方法之訓練
    3. 著重法律理論與實務結合能力與產學合作
    4. 積極參與社區法律服務及法律教育之宣導
    5. 針對學習障礙同學實施課業輔導因材施教
    6. 具跨院資源整合機制進行相關教學研究合作

    系簡介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