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辦法

銘傳大學法學論叢徵稿啟事

 

一、本刊為定期刊物,一年二期,分別於每年六月、十二月出版。
二、凡有關法學論著、判例研究、書評、文獻等學術論文均歡迎投稿,文長以三萬字為原則,稿內引證請依學術慣例,來稿如無註解或已在其他刊物發表者,恕不刊登。
三、稿件以中文為原則,並應附十個左右之中英文關鍵詞及三百字左右之中英文摘要,如係以外文撰寫,亦請附中英關鍵詞及摘要。如係譯稿,請附寄原文或註明來源及相關授權證明。
四、稿件文題及作者姓名、簡歷,請附譯成英文;並提出服務機關及子機關之名稱及其英文譯名。
五、來稿請一律附論文正本一份及光碟片一份(書寫軟體為word 2000以上版本),以利審查及編輯作業,有關稿件格式請參見『銘傳大學法學論叢撰稿格式』。
六、本刊全部來稿均需經初審及複審程序,審查結果將即時通知作者,並依稿件順序安排刊登期數;如不採用,當予退回。
七、來稿一經刊登,文責自負,如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法律責任概由作者自負。本刊不給付稿費,但敬贈抽印本五份。
八、投豋本刊之論文,作者應簽署「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刊登於「銘傳大學灋學論叢」之著作(以下簡稱「授權著作」),非專屬授權予「銘傳大學」,其同意事項如后:
(一)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授權著作」。
(二)再授權他人將「授權著作」以適當的技術或方式為數位化重製,透過網路、儲存媒體或其他方式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查詢、瀏覽、下載或列印等資料庫銷售或提供服務之行為。
(三)為符合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得將「授權著作」進行格式之變更。
(四)作者保證「授權著作」為自行創作,有權為本同意書之各項授權,且「授權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本同意書為非專屬授權,作者簽署後對「授權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九、來稿請寄: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法律學院,銘傳大學法學論叢編審委員會收。